7月期间,CEBD配合校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制定《浙江财经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与开放共享实施办法》,中心共有4台大型仪器设备将对校内外实行开放共享。
为贯彻落实《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17〕28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9〕35号)、《浙江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办法(试行)》(浙科发基[2020]71号)等文件精神,优化学校资源配置,推动开放共享,提高学校大型仪器设备资源利用效率,切实提高大型仪器使用绩效,校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制定《浙江财经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与开放共享实施办法》。在保证完成学校教学、科研任务前提下,凡是性能良好、可为教学和科研提供服务的30万以上大仪,均纳入浙江省大仪设备管理服务协作平台,向社会开放共享。
我中心共有1台事件相关电位、1台眼动仪和2台近红外光谱成像仪大型仪器将在校内外提供开放共享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