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瑞士银行在其成立300周年之际宣布设立“诺贝尔经济学奖”。其实,“诺贝尔经济学奖”不是由诺贝尔奖金提供的,它的全名为“纪念阿尔弗雷德·诺贝尔——瑞典中央银行经济学奖”。由于该奖项与诺贝尔物理学奖、化学奖、生物医学奖以及和平奖以相同的时间、程序和奖金额颁发,故被习惯地称为“诺贝尔经济学奖”。1895年11月27日,当诺贝尔写下其不朽的遗嘱时,做梦也不会想到经济学能享有如此“殊荣”。因为,一部把经济学引入现代科学殿堂的著作——《经济学原理》(马歇尔,1890)出版才5年。
在《经济学原理》中,马歇尔以其天才的理论归纳和演绎能力,综合了以亚当· 斯密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与以门格尔、杰文斯和瓦尔拉斯为代表的边际主义经济学,创立了所谓的“新古典经济学”。由于马歇尔把连续性、均衡性等自然科学常用的分析范畴引进了经济学,从而为经济学运用数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其后100多年中,经济学不但卓有成效地运用了现代数学工具,而且还在某种意义上推动了数学的发展。现代数学中的线性规划、数理统计、非线性动态分析、控制论、博弈论、混沌与分形理论等,都从经济学中吸取了丰厚的养份。“一种学科只有在成功的运用了数学时,才算达到了真正完美的地步。”(马克思,1868,12~13)
但是,经济学取得的成功不仅得益于数学。就我的认识,经济学的成功在更大程度上有赖于它简洁、有力的理论预设以及贯穿整个主流经济学发展历史的、几乎被所有经济学家公认的、首尾一致的分析方法。一个学科只有在这样的建构下,才能完成知识的良性积累,才能包容兼蓄所有耕耘者艰辛探索的成果,才能铸就一座博大精深的理论宝库。在自然科学众多领域,其理论框架都具有这一特征。因此,经济学取得成功与荣耀不是没有依据的。
据说乔姆斯基曾经嘲笑经济学家,说经济学的全部内容可以在两个星期内掌握。汪丁丁评论说,“一门可以在两个星期内掌握的科学,一定是简练到优美地步的学问,其基本定律一定如此有效以致于根本用不到更多的假设和辅助定理,就足以解释整个世界了”。“任何一门学科都应当向经济学看齐,把理论提炼到可以在两个星期内让一个清道夫掌握。这正是现代数学的‘教父’,大卫·希尔伯特对数学的要求。”(汪丁丁,1996,186)。不过在我看来,建立在新古典经济学基础上的现代主流经济学的精髓,对任何一个具有中学文化水平的读者来说,只要两个小时就能掌握。
现代经济学的整座理论大厦其实都建立在“最大化”这一基础上。通俗地讲,最大化就是对“付出”与“获得”所做的比较分析。当“付出”给定时,人们会追求尽可能多的“获得”;当“获得”给定时,人们会追求尽可能少的“付出”;当有限的资源面对一系列给定的“付出”与“获得”时,人们会选择其中差距最大的。这一过程就是经济学所谓的“理性”,按这一“理性”行为的人就是所谓的“经济人”。因此,“经济人”和“经济理性”是自亚当·斯密以来,近、现代主流经济学两个最基本的、不证自明的预设与前提。
当然,经济学对“理性”的解释与传统“理性”范畴,比如哲学意义上的“理性”,是有差别的,难免造成许多误解(郑也夫,2000,7~15)。为了避免无谓的争端,我更倾向于用“经济理性”来表达上述含义。其实,经济学家最初提出“经济人”和“经济理性”的概念,并没有什么越俎代庖的非分之想,也不象功利主义哲学家边沁那样企图用功利主义的观点来解释人类的一切行为(Jeremy Bentham,1789)。“经济人”和“经济理性”只是对“社会人”和“一般理性”的抽象,其目的恰恰是为了把经济学研究的对象严格地限制在人类经济活动的范围之内。
经济学从来没有、而且也不可能抹杀人类天性中的道德因素、利他主义和其它非经济倾向,“经济学的界限在于:它只是在给定的道德规范和价值体系下进行分析,它是把人们的‘偏好’、‘口味’、‘价值观’、‘生活目标’、‘社会公德’、‘平等观’等等当作‘外生的’、在经济学体系之外决定的东西来看待,当作自己分析的前提条件接受下来,然后在某种给定的道德准则、社会规范等范围内,进行经济学分析,告诉人们如何行为、如何选择、如何决策、如何配置资源,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自己的目标、增进自己的幸福;告诉人们,在目标和利益相互冲突、相互约束的个人之间,如何相处、如何妥协才能实现某种‘均衡’,达到冲突双方或冲突各方的利益最大化,等等。在这个过程中,经济学事实上也就把不同的社会标准、道德价值观念等作为不同的外生变量带入经济学分析,指出它们的差异如何会带来经济行为的差异和经济后果的不同。”(樊纲,1998,51~52)
事实上,这种抽象方法在自然科学中有更广泛的应用。在实验室里,物理学家、化学家和生物学家们创造出各式各样的、经过严格“抽象”的人工环境,观察和研究某些筛选出来的因素对事物的影响,从中总结出一般的科学规律和定理。二者的区别仅仅在于,人类经济活动无法在实验室中进行,因此经济学家不得不通过纯粹的思辨和逻辑分析来完成这种科学抽象。
经济学只有在做了如上抽象和限定后,才使自己更加贴近科学。一般情况下,一个正在追求自身利益的人与一个正在施行真正利他主义的人,遵循的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行为规范。前者是经济学研究的领域,后者却是道德哲学或伦理学研究的领域。正是这种研究对象上的“不为”,才成就了经济学在自身研究领域内的“有为”。剥离了非经济因素,人类经济行为才具有马歇尔意义上的“连续性”和“均衡性”。这样一来,经济学和数学就有了沟通平台,现代数学的最优分析方法才能用于人类行为的最大化分析,从而使现代经济学产生了质的飞跃。
二
如果“万有引力”是牛顿经典力学的核心,E = mc 2是爱因斯坦相对论的精髓,那么支撑主流经济学的“最大化分析”可以浓缩为一个公式:MUi / Pi =λ。
式中MUi为i种商品给某个消费者带来的边际效用,指消费者每增加(或减少)一个商品消费时,该商品给消费者带来的效用。Pi为i种商品的价格。λ为常数,表示收入的边际效用。由于i =1,2,3,···n,故上式可展开为:MU1 / P1 = MU2 / P2 = ···= MUn / Pn =λ。经济学教科书用该式表示消费者在收入约束下通过理性选择实现自身效用最大化的过程——
如果商品1的边际效用为5单位,销售价格为10元,那么一个消费者花费在商品1上的每元钱可以购买0.5单位的边际效用,即MU1 / P1 = 5 / 10 = 0.5。如果商品2的边际效用为4单位,销售价格为5元,那么一个消费者花费在商品2上的每元钱可以购买0.8单位的边际效用,即MU2 / P2 = 4 / 5 = 0.8。如果该消费者的钱只够买一种商品(这就是所谓的收入约束),如果该消费者必须购买一种商品,(经过一连串的“如果”即假设后)经济学告诉人们,一个人如果不想和他的钱袋过不去(又是一个假设,即假设人是有理性的),他的选择必然是购买商品2而不是商品1!(你可以抬杠说,我就是要和自己的钱袋过不去。那么经济学会回答你,这不属于经济学研究的现象,你应该去找心理医生。)
现在我告诉你,这就是经济学的全部真谛,你会认为我在开玩笑吗?但如果换一个表述:经济学就是研究人们在资源约束条件下通过资源的最佳配置实现效用最大化的科学。你以为如何?难道与上面的假设和结论有什么本质不同吗?我想这就是经济学和大部分社会科学、也包括社会学不同的地方。经济学把它的整座理论大厦建立在一个很小很小、近乎常识的公理上,使其推理和演绎系统保持了一种逻辑美。从MUi / Pi =λ出发,经济学可以推演出它的所有原理和规律。
例如,当消费者在n种商品中选择时,他将首先挑选MU / P最大的商品。但随着消费增加,他对该商品的需求也逐步得到满足。换句话说,商品的边际效用会随着商品消费的增加而递减。这就是所谓的“边际效用递减规律”。随着边际效用的递减,MU / P的值也会下降。当MU / P下降到一定水平,他就会停止该商品的消费,把购买力转移到其它商品上去。从一个动态过程看,消费者会把消费行为不断指向MU / P较高的商品,直至所有商品的MU / P都等于一个相同的值,即MU1 / P1 = MU2 / P2 = ···= MUn / Pn =λ。这时,消费行为就取得了某种均衡。借助数学可以证明,当MUi / Pi =λ时,消费者的总效用达到最大化,从而实现其收入资源的最优配置。这就是经济学对消费者理性行为的描述。
如果换一个角度,把MUi看作生产者投资i种产品所获得的边际收益MR i ,把Pi看作生产者投入i种产品的生产成本C i ,并假定固定投入不变,那么随着可变投入的增加,边际收益MR i最终会有一种递减趋势,这就是所谓的“边际报酬递减规律”。做了这些假定后,以上对消费行为的描述也同样适用于生产行为。当生产者以有限的资源面对n个投资决策时,只有当MRi / Ci =λ时,生产者才能获得总收益的最大化,从而实现生产资源的最优配置。这就是经济学对生产者理性行为的描述。
如果消费者拥有不同的商品结构,同一种商品对不同的人就会有不同的边际效用。如果对A来说商品1的边际效用比商品2大,对B来说商品2的边际效用比商品1大;根据经济理性的要求,A与B之间就可能发生商品交换。当A用商品2与B交换商品1时,双方的效用都将提高。据此经济学认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个人,在一定的制度安排下可以取得双赢的结果。这就是经济学对商品交换和市场经济理性原则的推断。
如果生产者的资源禀赋不同,即他们拥有不同的劳动、资本和技术,同一种商品由不同的生产者生产者生产就会有不同的成本。如果A生产商品1所用的成本比B低廉,B生产商品2所用的成本比A低廉;根据经济理性的要求,A与B之间就可能产生分工与贸易。当A和B分别在其具有比较优势的领域组织生产并进行贸易时,双方的效率都将提高。这就是经济学对国际分工与国际贸易理性原则的推断。
上述交换、分工与贸易提高了每个人的效用,却没有减少任何人的效用,因此社会福利水平也随之提高。如果一个社会存在许多这样的机会,但由于某种原因比如制度上的障碍,使这些机会不能实现,就会损害社会效率。通过消除障碍,在不伤及任何人的同时提高另一些人的福利,才能使社会效率得到改进。一个社会经过不断改进,最终会达到一个“至善”的境界:如果社会想增加一个人的福利,就不得不以另一个人福利的减少为代价。只有这时,社会整体福利水平才达到最大化。这就是所谓的“帕累托改进”与“帕累托最优”。其实,这是经济理性在社会变革与制度演进中的推演。
根据MUi / Pi =λ,我们还可以推断:如果MUi 不变、 Pi 降低,人们就会增加商品i的消费;反之,则会减少商品i的消费。因此,商品的需求与它的价格成反比。把公式置换成MRi / Ci =λ,如果Ci不变、MR i降低,人们就会减少商品i的生产;反之,则会增加商品i的生产。因此,商品的供给与它的价格成正比。上述性质表明,需求曲线向右下方倾斜,供给曲线向右上方倾斜。需求与供给矛盾运动的最终结果,会在两条曲线的交点处形成一个“均衡价格”。这就是经济学对市场价格运行机制的理性解释。
如果某种商品的市场价格高于均衡价格,而生产者进入该行业不存在障碍,经济理性就会驱使生产者不断进入该行业,市场价格则随供给的增多而回落。反之,经济理性就会驱使生产者不断退出该行业,市场价格则随供给的减少而上升。一个没有任何障碍,能让生产者自由进出的市场就是竞争市场。在竞争的市场上,每个人都是价格的接受者而不是操纵者,生产者只能通过产量调整实现利润最大化。如果生产者增加一单位的产量所带来的收益增加(即边际收益MR)超过成本增加(即边际成本MC),他的利润水平就会增加,经济理性就会驱使他扩大生产。反之,经济理性就会驱使他收缩生产。当收益增加等于成本增加时,利润总水平达到最大化,生产者就会保持现有的生产规模。所以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即MR=MC,是生产均衡和利润最大化的实现条件。由于没有人能操纵价格,这时的生产规模和价格水平同时体现了消费者的理性选择,消费者也将实现效用的最大化。因此经济学认为,竞争的市场是最能体现经济理性的市场,从而也是最具效率的市场。
如果某种商品的市场价格高于均衡价格,而生产者不能自由进入该行业,比如政府在该行业设有特许经营权,市场价格就不会随供给增多而回落。一个生产者不能自由进入的市场就是垄断市场。垄断市场是一个低效率的市场,因为垄断者攫取的高额利润以消费者效用的损失为前提。由于垄断带来高额回报,在利润最大化的驱使下,生产者就会想方设法取得垄断经营权。最简单的方法是赎买(相当于支付一笔租金),只要赎买成本低于垄断经营的超额利润,这一行为就是符合经济理性的,这就是所谓的“寻租”。事实上,政府官员掌握的每一种权力,只要关系到当事人的利益,当事人都会有“寻租”冲动。如果缺乏具有威慑力的惩处法规,收受贿赂的成本很低,官员们就容易接受“租金”。有时政府官员甚至会人为地设置出许多障碍,以便有更多的机会收受“租金”,这就是所谓的“造租”。因此经济学认为,政府官员的腐败从本质上讲是受经济理性支配的经济现象,必须通过经济制度的改造才能彻底克服。
从MUi / Pi =λ出发,经济学还有一个重要推断论:任何效用(MU)的取得都必须支付相应的成本(P)。有时情况比较特殊,比如一块公共草场,每一个牧羊人都可以随心所欲地放养山羊。类似的还有灯塔、城市道路、国家公园等,这就是所谓的“公共产品” 。公共产品的消费不是没有成本,草场的维护、灯塔和道路的修建、公园的浇灌都要支付成本。只不过和一般商品不同,公共产品无法向消费者直接收费。在经济理性的驱使下,无需付费的消费者会滥用自己的消费权力,这就是所谓的“搭便车”,结果导致草场荒芜、灯塔失修、道路拥挤、公园败落,消费者最终将为此支付更加昂贵的成本。还有一种情况,化工厂随意排放污水和废气,把本需自己支付的成本转嫁给他人,这就是生产的“外部性”。在经济学看来,任何“获得”都有与此对应的“付出”,就象物理学的“能量守恒定律”。因此经济学家常常告戒人们,“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当成本不是由当事人直接支付时,经济理性会导致“市场失灵”。在“市场失灵”的地方,就需要政府干预,以恢复经济理性的正确导向。
掌握以上内容也许并不需要2个小时,但它已经囊括了现代主流经济学最基本、最重要的理论。我们解释了边际效用递减规律与消费者的行为规范,边际报酬递减规律与生产者的行为规范,交换与分工,比较优势与国际贸易,均衡价格的形成机制,利润最大化的实现条件,竞争与垄断,帕累托改进与帕累托最优,寻租与造租,公共产品、搭便车与生产的外部性,市场失灵与政府干预,等等。这些内容也就是一本标准的微观经济学教科书所包含的基本内容,而所有这些内容都是从经济理性、最大化分析以及MUi / Pi =λ这个公式中推演出来的。在社会科学其它领域,还没有那个学科能够象经济学一样,在预设的简洁性、理论的严密性、逻辑的一致性上达到这种炉火纯青的地步。
三
经济理性不但是经济学解释外部世界的工具,而且也是经济学自身发展并取得成功的秘诀。由于理论体系的基本内核如此简明,以至于任何一个受过经济学基本训练的人都不会产生理解上的偏差,这种共识使经济学家在使用由此推衍出来的基本范畴、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时无须做任何多余的解释。这样就节约了每一个人的“交流成本”,提高了每一个人的“研究效率”,使经济学成为一门最经济的科学。半个世纪以来,现代经济学秉承新古典学术传统,取得了许多丰硕成果,创立了一大批新兴学科,不断扩大自己的解释半径。而它所取得的每一个进展,从某种意义上说都来自对经济理性更全面、更深刻的认识:
第一,对经济理性行为目标认识的深化。
在新古典经济学中,消费者的经济理性表现为效用最大化,生产者的经济理性表现为利润最大化。这里的“效用”和“利润”就是理性行为指向的目标。但是新古典经济学没有进一步区分“效用”和“利润”的具体表现形态,也没有考察不同境况、不同条件下经济理性行为目标可能出现的变异,从而为现代经济学的发展留下了广阔的空间。
例如,新古典经济学对消费者理性行为的描述基本属于短期的和静态的最大化决策。而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会根据自己一生的预期收支来安排消费,这是一种长期的和动态的最大化决策。很显然,在两种不同境况和条件下,消费者理性行为所指向的效用目标是有区别的。弗兰科·莫迪利安尼提出的生命周期假说和米尔顿·弗里德曼提出的永久性收入假说,则对此作了有益的补充。现代经济学关于消费者跨时期选择模型就是建立在这两个假说的基础上,他们也因此分别获得1985年和1976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
又如,新古典经济学对生产者理性行为的描述主要基于古典企业制度,在古典企业制度下作为生产者的厂商既是产权所有者、也是产权经营者,厂商理性行为的目标是统一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典型特征却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所有者和经营者具有不同的目标函数。而经营者在生产过程中巨大的信息优势,又使他们可以籍此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损害所有者的利益,这就是所谓的“道德风险”。现代经济学中的产权理论、契约理论和“委托 — 代理”理论则对这种产权分裂状态下理性行为的矛盾及其协调机制做出了较为全面阐述,从而极大地丰富了新古典经济学对生产者理性行为的描述。许多经济学家都对这一理论发展做出过贡献,其中最著名的是罗纳德·科斯,他因此获得1991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
再如,新古典经济学对理性行为的描述主要局限于个人和个别厂商,它与作为社会整体的最大化追求在目标和行为方式上有着明显区别。20世纪以后,现代经济学关于社会福利函数的研究和福利经济学的发展,对新古典经济学这方面的缺失无疑是一个重要补充。对此作出重要贡献的有肯尼斯·约瑟夫·阿罗和阿马蒂亚·森,他们因此分别获得1972年和1998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
第二,对经济理性约束条件认识的深化。
在新古典经济学中,消费者对效用最大化的追求受其收入水平的制约,生产者对利润最大化的追求受其资本规模的制约。因此,以“货币”表示的资源约束(“收入水平”和“资本规模”)就成了新古典范式中理性行为唯一的约束条件。但现代经济学却从一个更深的层次上揭示出,约束人类经济行为的绝非只有“收入”和“资本”,其中“交易成本”和“信息”就是除此之外两个最重要的因素。
“交易成本”是现代经济学最重要的范式之一,它是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纳德·科斯在其开创性的论文《厂商的性质》中首先提出的。科斯提了一个长期被人忽视的问题:既然市场是经济理性最完备的表现形态,我们为什么还需要企业?科斯的思考表明,市场交易作为一种制度安排也是有成本的,当交易的成本超过交易的效用时,人们就会选择非交易性质的企业组织。事实上,交易过程的每一个阶段,如信息的搜寻、契约的签定、合同的执行都需要支付成本。交易成本作为一种内生制约,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经济行为。
广义地看,信息成本也是一种交易成本,而且是交易成本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新古典理性范式不存在交易成本,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信息完全性假设。如果信息是完全和对称的,人们就不必为获取信息支付成本,就不存在有效获取和使用信息的激励,从而经济活动也就不存在任何风险和不确定性。因此,新古典范式中经济人的经济理性是完美无缺的。(管毅平,1999,3~6)1961 年,乔治·斯蒂格勒《信息经济学》的发表,标志着现代经济学信息范式的确立。其后,詹姆斯·莫里斯和威廉·维克瑞都在这一领域作出了重大贡献。斯蒂格勒因此获得1982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莫里斯和维克瑞则共同获得1996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
第三,对经济理性实现方式认识的深化。
由于新古典经济学对经济理性过于狭窄和苛刻的假设,使新古典理性范式有陷入循环论证的危险。没有区别的经济人、交易成本为零、信息完全性等假设使经济活动的差异性、多样性和风险性完全被理性的同一性和确定性替代了。这样,市场交易的一般均衡必然达成,帕累托最优也必然实现,其假设已经决定了其结论的必然性。面对经济世界的复杂性,新古典理性范式显得过于天真和乌托邦化。
最早指出这一点的是赫伯特·西蒙,他认为新古典理性范式建立在三个相互联系、缺一不可的条件上:1.给定所有备选方案的集合; 2.具有每一备选方案实施结果概率分布的知识;3.在1和2的基础上给定效用函数最大化的期望值。这些条件事实上已经假定经济人是一个具有完全信息和完全理性的“超人”。而在实际经济活动中,任何一个决策者所具有的信息、知识和计算能力都是有限的。因此西蒙提出了“有限理性”的概念,以所谓的“满意策略”代替最大化,并在此基础上发展出一套有关公司和企业实际决策程序的理论,从而获得了1978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
新古典经济学对理性行为的描述主要基于人与物之间的关系,而现实生活中许多经济决策往往涉及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由于决策对手也是具有经济理性的人,当双方都按自身利益最大化原则行事时,产生的结局却可能对双方都不利。这就是所谓的“囚徒困境”。博弈论是专门研究决策主体相互影响时的决策以及这种决策均衡问题的理论,“在博弈论里,个人效用函数不仅依赖于他自己的选择,而且依赖于他人的选择;个人的最优选择是其他人选择的函数。”(张维迎,1996,4)199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授给了三位博弈论专家:约翰·纳什、约翰·海萨尼和莱因哈德·泽尔腾,以表彰他们对经济理论作出的贡献。
罗伯特·卢卡斯通常被认为是一位杰出的宏观经济学家,其实他所创立的理性预期学说在更大程度上是对新古典理性范式的深化。一个具有理性的经济人在进行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决策时,会尽可能考虑事物未来发展变化的趋势。这就是所谓的“预期”。而新古典经济学把预期作为一种外生变量,事实上排斥了预期对经济理性的重要影响。罗伯特·卢卡斯及其创立的理性预期学说获得了1995 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
第四,对经济理性适用范围认识的深化。
现代经济学20世纪60年代以来最辉煌、最激动人心的发展是詹姆斯·布坎南创立的公共选择理论,加里·贝克尔创立的家庭经济学和道格拉斯·诺斯创立的新制度经济学。正是他们的理论创新,使经济理性的分析方法向政治学、社会学、人口学、法学和史学等领域渗透,从而被人们称作“经济学帝国主义”。
公共选择理论“是在把经济学家的工具和方法扩大应用于集体的或非市场的决策过程中产生的”。(Buchanan,)新古典范式中的理性只是一种纯粹私人的选择,而现实社会中个人理性还包括了对公共产品和公共事务的选择。比如选民通过投票挑选政治家,政治家通过考察挑选官员,官员通过比较挑选方案,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对当事者来说仍然是“成本”和“收益”的比较问题,政治与公共事务也是一个“市场”,每时每刻都在进行特殊的“交易”。因此,经济理性完全可以用来分析政府、政党、官员、选民以及特殊利益集团的行为。公共选择理论的创始人詹姆斯·布坎南因此获得1986 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
贝克尔在《人类行为的经济分析》一书中写到:“今天,经济研究的领域业已囊括人类的全部行为及与之有关的全部决定。经济学的特点在于,它研究问题的本质,而不论该问题是否具有商业性或物质性。因此,凡是以多种用途为特征的资源稀缺情况下市场的资源分配与选择问题,均可纳入经济学的范围,均可以用经济分析加以研究。”(贝克尔,1986年,)贝克尔把经济学的方法用于分析种族歧视、政治和法律、犯罪与惩治、教育与学习、家庭与婚姻、生育与抚养,甚至包括利他主义与道德在内的人类行为,并因此获得1992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瑞典皇家科学院在授奖词中说,贝克尔“把微观经济学的研究领域延伸到人类行为及其相互关系”,“不仅对经济学,而且也给其他社会科学学科带来了较大影响”。
新制度经济学则把人类制度的起源和演进纳入了经济理性的分析框架。由于人类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天性与其认知能力有限性之间的矛盾,导致欺诈、偷懒、寻租、搭便车等机会主义行为,使人与人之间发生利害冲突,最终损害了人类自身利益。制度就是人们为防止这种悲剧产生而缔结的“契约”。 缔结“契约”是有成本的,因此多数情况下,人们会对不适应的“旧契约”进行某些边际意义上的改进,但改进的边际收益是递减的。当改进的边际收益小于边际成本,或缔结“新契约”的预期收益超过预期成本时,人们就会重新签约,从而导致制度的变迁与演进。新制度经济学的创始人道格拉斯·诺斯因此获得1993 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
四
现代经济学的发展使我们看到,“理性”或毋宁说“经济理性”已经被推衍、发挥到了一种“至极”的境界。人们也许不得不追问:人类为什么会遵循“理性”原则?人类难道非要遵循“理性”原则?人类真的只遵循“理性”原则吗?事实上,这也是郑也夫代表社会学对经济学理性范式提出的质询。(郑也夫,2000,7~15)
贝克尔的回答是,对经济学来说理性假设只是一种工具,它只不过希望说明“如果已经观察到了一组均衡的行为,那么与那些中途因为种种原因无法持续下来,从而无法被观察到的行为相比,这些被观察到的行为必定是看上去理性的行为”。我们假设最初有两类家庭,一类胡乱化钱、随意消费;另一类则仔细计算每一分钱的最大效用。那么千百年以后,当我们再来观察这个社会时,我们还能看到那些随意消费的家庭吗?他们毫无疑问早已从地球上消失了。他们之所以消失是因为他们无法适应生存环境,这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自然演进规律在起作用。经济学不用理性假设也可以解释现存的社会现象,但是为了分析方便经济学假设他们消失是因为他们没有“理性”。(汪丁丁,1996,10~16)
从上述意义上说,经济学的“理性”不是一个归纳性和抽象性的范畴,而是一个演绎性和描述性的范畴。严格地讲,“理性”既不是个体与生俱有的天性,也不是个体后天学习和模仿的习得,而是生存环境通过时间之窗的梳理和剪辑在个体行为上留下的印痕。人类行为之所以具有“最大化”的“理性”特征,是因为只有“最大化”的人类行为才能穿透漫长的、危机四伏的生存空间,被我们所观察、所领悟。
郑也夫把“社会习俗”当作经济理性最大的证伪之例(郑也夫,2000,13),事实是当人们依据习俗、惯例、模仿来进行决策时,它们恰恰是某些特定条件下成本最低、收效最大、从而也是最经济的行为。经济学家用“理性”解释事物,并不囿于理性的机械特征。例如,澳洲大陆有一种野兔会根据食物的丰裕程度调节自己的摄食习惯,当食物充沛时它们会遗弃大量可以食用的作物根茎,这种看起来毫不经济的行为却使摄食者的能量消耗减少至最低限度。因此,它恰恰是此时此刻最“理性”的行为。
郑也夫谈到习俗产生的原因时说,“每个个体在每件事情上都诉诸理性,是不经济的。”我想,这正是对习俗产生原因最有力的经济学分析。当某种“理性”行为已经显示出其不经济的时侯,另一种更经济的“理性”行为就会对之作出纠正。社会习俗在人类理性的发展中,正是充当了这个角色。郑也夫追问:“为什么这些传统行为方式在已经不合时宜,缺少效益时,仍迟迟不肯更改呢?”经济学的回答是:更改是有成本的,如果更改的成本大于更改的收益,我们就会看到“历史发展的路径依赖”。而且社会学关于习俗史的研究业已证明,任何民族的任何社会习俗都不是一成不变的。“不合时宜,缺少效益”的习俗,不管其惰性多大,最终也将屈服于人类生存环境的无情删减。
郑也夫在另一篇文章中谈到生物学对人类信任、道德和利他主义的启示(郑也夫,1999,75~82),其实也可以看作是对理性演进或演进理性最好的诠释。我们假设最初有两个部落,一个部落全由极端自私的原始人组成,没有信任、缺乏合作、互相敌对;另一个部落的原始人虽然也自私,但却懂得信任、能够相互合作。那么数十万年以后,我们还能看到前一个部落的后裔吗?我想,肯定是得益于后一个部落的遗传基因,才会有人类今天的文明与辉煌。因此经济学不但可以解释自利行为,而且也可以解释信任、合作、道德等利他行为。(叶航,2000,79~83)从生物学意义上说,经济学所谓的“理性”,只不过是通过基因遗传频率的最大化而得以强化的个体行为特征和群体行为特征。
在严酷的生存竞争中,利己主义总是关心自身的适应性并试图用损害他人的方法来增加自己的适应性,因此利己主义的行为特征在进化过程中似乎有一种不断强化的趋势。反之,利他主义是通过损害自身适应性以增加他人适应性的途径实现的,因此利他主义的行为特征似乎很容易在遗传进化过程中丢失。现代生物学有两种解释利他主义进化模式的理论:一种是“基因选择论”(里查德·道金斯,1989),该理论认为遗传进化是在基因层次上实现的,所有生物体只不过是基因实现其遗传频率最大化的武器,为了使遗传频率最大化,基因甚至可以使某一个具体的生物体采取自杀性的利他主义;另一种是“群体选择论”(Wilson,E.1975),该理论认为遗传进化是在生物种群的层次上实现的,当利他主义有利于种群利益时,这种行为特征就可能随着种群利益的最大化而得以保存和进化。虽然这两种理论对利他主义具有同样的解释力,但就我来说,更倾向于后一种解释。美国科学家艾克斯罗德(1984)设计的、通过重复博弈解决囚徒困境中合作进化与道德演进的著名试验, 则对群体选择的进化机制作出了令人信服的实证性描述(叶航,1999,4,16)。
ESS理论是英国著名生物生态学家梅纳德·史密斯1982年创立的,它在现代生物学中被称为“自达尔文生物进化理论建立以来最重要的发展之一”。ESS是生物进化稳定策略(evolutionarily stable strategy)的缩写,用生物学的语言来说,凡是生物种群的大部分成员都采用某种策略,而这种策略又优于其它策略,这种策略就是ESS。根据ESS理论,在生物种群及其个体行为模式中利己与利他将以某种固定的比例同时存在,它们是生命体实现基因遗传频率最大化的秘密武器。(叶航,1999,4,23)
19世纪中叶,达尔文和华莱士各自独立地创建了进化论后,都曾不约而同地提到,他们是读了马尔萨斯的经济学著作后才萌发出生物进化这一思想的。可见,生物学和经济学在理论渊源上有一种“亲缘”关系。有人对《美国经济评论》和《美国博物学家》刊载的文章进行了比较,结果发现这两门学科有着惊人的相似性。典型的论文都是运用优化的方法来预测某种现象,然后再作出统计检验。它们包含的内在逻辑相当一致:所有生命体的行为看上去总好象设法使其基因的遗传频率最大化。(Tullock,1983)当然,这句话也可以倒过来说:我们所看到的只是那些能够生存下来、并在某种意义上达到了最大化的生命体。而这正是经济学理性范式所包含的最基本、最重要、也是最丰富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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